三星之争 扬企打赢跨国诉讼 |
发布者:三星电梯 发布时间:2014/12/9 |
商标是各企业得以立命于市场的根本,而著名企业的商标,更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,是商家必争之物。今年7月,一场马拉松式商标纠纷案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画上句号:韩国三星败诉,扬州三星电梯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。近日,这场跨国诉讼的终审判决书已送达扬州三星电梯公司的手中。 当初寓意“福禄寿三星” 这是一场戏剧性十足的风波,作为一家销售额占韩国GDP近20%的王牌企业,韩国三星集团不仅在韩国境内建立了庞大的商业帝国,也在全球各地铺展开了业务网点,确立了其全球知名巨头型跨国企业的地位。但正是这样一个对手,却与一家扬州本土企业产生商标纠纷,这其中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? 早在2004年,韩国三星就一直在商标上给扬州三星“挑刺”,一度将扬州三星电梯告到了国家商标局,双方调解无果,2006年转至法院,双方就此展开了马拉松式的商标争议。扬州三星电梯公司董事长施凤鸣向记者介绍:“韩国三星很早就找上我们了,说我们抄袭他们的商标,但‘三星’这个名字,我们早在1998年就注册了相关商标,寓意福禄寿三星。我用三星这个名字的时候,韩国三星在中国的名气还没有现在这么大。” 不涉及电子产品产业 面对跨国企业的咄咄逼人,扬州三星一次次以理相搏,公司负责商标工作的范卫东告诉记者:“韩国三星信心和实力非常大,雇用了全国最大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机构,前后交锋很多次,我们每一次商标申请,都会遇到他们的挑战,但每次在商标局的抗辩,我们都是胜利者,这次北京高院的胜诉是最大的胜利。” “韩国三星公司主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等,而扬州三星电梯公司根本不涉及他们的产业。”施凤鸣说,“我们的商标都是在电梯行业相关类别下注册的,据我所知韩国三星不做电梯。” 历时10年的不懈坚持 一场历时10年的商标纠纷,一家不算大的扬州企业是怎么坚持下来的?如果说法律是矛,民族感则是盾牌,施凤鸣从一开始就站稳了“民族企业”的脚跟,“三星走在电梯行业的前列,某种程度上,公司代表了中国电梯行业的形象,所以这场官司无论打多久都要打到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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